广州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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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华律师

  • 所属律所:

    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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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9号中泰北塔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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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 怎么才能减少医疗纠纷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5日 来源:广州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律师
[导读]:   周继华律师,广州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

  周继华律师,广州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医疗纠纷预防

  目前,如何妥善处理医患关系,化解和处理医疗纠纷,防范医疗事故,已成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工作。众所周知,医疗纠纷重在于预防,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医疗纠纷预防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医疗纠纷预防

  1、狠抓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坚持实行医疗质量管理目标管理。每年年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医疗质量管理书,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凡发生一起医疗纠纷,按其大小,分直接人、间接人和管理人,进行内部经济追偿。

  2、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医疗纠纷的长效防范机制

  即用;三严;来规范医疗质量的管理,一是严格制定制度。针对医疗质量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容易出现医疗安全隐患的重点环节,如妇产科、产房、手术室、供应室、急救室,逐一排查医疗安全隐患,逐条落实到人进行整改;二是严格考核制度。每月由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等职能科室人员组成的质控小组对各科室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对考核结果、严格按制度兑现,决不姑息迁就。同时,经常组织医护人员对近年来单位或外单位发生过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讨论,找准主、客观原因,并从中总结出带有普遍性的经验教训,有针对性的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长期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防范制度,确保在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纠纷的处理中做到有章可循。

  3、把脉诚信,加强医患沟通

  加强医患沟通是确保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良好的医患沟通,不仅能增加患者对医疗技术局限性和高风险性的了解,加深对医生的信任,还可以疏导患者的社会心理问题,促进疾病的转归。如何做到有效沟通,我们一是对职工强化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宗旨教育,在全院推行;微笑相迎、主动问候、首诊负责、出院相送;的服务模式,从病人需求入手,主动送服务,通过召开病人座谈会,进行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及时听取病人的意见,了解病人需求、改进工作,维护患者的消费权。二是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建立与病人;五谈话;制度,即入院时;手术前;发生危、重急症时或创伤性损伤时;使用毒、副作用较大或贵重药品前;出院时。规范了谈话签字内容、完善病情同意书、医患道德书,同时教育医务人员戒除;以医为尊;的思想观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认真履行告之义务,为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医疗纠纷的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

   三、医疗纠纷的处理

  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处理。

  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3.、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4、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医疗纠纷预防的内容,预防措施在于狠抓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医疗纠纷的长效防范机制;把脉诚信,加强医患沟通。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怎么才能减少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无论在哪个时候都是非常常见的,只是现在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可能医疗纠纷会有所减少,但是新闻事件也屡见不鲜,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怎么才能减少医疗纠纷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怎么才能减少医疗纠纷

  医院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24h对外开放,是比较难管理的复杂场所。为此,我们应从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依靠社会支持配合,开展综合治理等方面着手,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1、加强医院自律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工作心和社会风险意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医院应不断强化及时服务、应答服务、谨慎服务、非特异性服务以及廉洁服务观念,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切实改善服务态度。进一步提高医务工作的效率性、严密性、科学性、全面性和纯洁性。

  2、要实施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科学化管理,做到医疗工作的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积极改善医疗条件和基本设施,努力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狠抓事故教训,做到层层把关,逐级落实,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医疗纠纷。

  3、改变过去的闭门办医模式,不断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医学科学知识;同时,加强医患之间的思想感情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和护患关系,以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要经常和患者及家属进行思想交流,情感沟通,主动为病人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通过不同渠道,采取不同形式深入社区和病房,多向患者宣传医疗职业的特点,医学科普知识,帮助广大群众提高对疾病的发生、变化、发展的自然规律以及一些不可预见性情况的认识。建立一种医患互动、风险共担的新型医患关系,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

  4、提高法律意识,自觉规范和调整医患双方的行为,防止纠纷的发生。应当争取公安机关对医院保卫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共同维护医院治安秩序。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舆论宣传,强化法制和尊医教育,积极引导全社会对医务劳动的理解和支持。逐步形成自觉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院秩序的社会氛围,避免一些不法事件的发生。

  5、针对当前颁布实施以来医疗纠纷不断增多的现状,为防止和减少医疗纠纷,建立医疗风险保险和医疗保险体制已势在必行。可以在保险公司开设医疗问题专门保险制度,前者的保险金可通过增加医疗收费提取,或由就医的患者交纳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后者的保险金可在医院的收益中扣除,由医院每年为医务人员投入一定的资金。让医患双方共同承担医疗风险,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等纠纷,则由保险公司根据问题的大小实施一定的赔偿,从而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怎么进行医疗纠纷鉴定

  医疗技术鉴定所依赖的材料主要是患者就诊时的病历,因此鉴定时保证病历的真实性非常重要。但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而鉴定专家又不会对病历的真实性提出任何鉴别。如何防止病历被伪造惟一的办法就是纠纷发生后,及早复印病历,并对不能复印的主观病历进行封存。但尽管这样仍无法防止医生在诊治过程中伪造病历,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诉讼中对病历的真伪进行质证,只有在病历经质证以后才能提交鉴定,此时鉴定专家应当采用经质证后的病历。如果质证后,病历仍达不到鉴定要求,则被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当然对病历的质证非常专业,最好由精通医学的律师出任。

  当医学会受理鉴定后,患者应当提供一份详尽的陈述书。陈述书应当用医学术语全面阐述医方在诊疗过程中违反医疗常规的过错,并指出相应依据。由于鉴定专家全部由医生出任,其对医方的天然袒护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陈述书非常关键,必须做到有理有据,让鉴定专家无路可退,只能接受。如果陈述书很粗糙,遗漏医方的过错,或者没有医学依据,专家基本上睁眼闭眼,不会主动纠正的。这类似于法院的不告不理,你告错了,或者没有提到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主动裁决的,鉴定专家也一样。因此医疗诉讼中,聘请医学出身的律师非常关键,即使律师是学医的,也需要认真负责、不断学习。因为诉讼中碰到的医学问题往往都是非常棘手、非常专业的,医学律师也不可能什么都懂。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怎么才能减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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